找准服务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的检察着力点
——“如何看、怎么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社评②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擘画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其中专门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所有这些,都为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如何让“蓝图”真正成为“施工图”?如何将乘势而上的“势”切实变为具体落实的“事”?这既事关“如何看”的认识论,也事关“怎么干”的方法论。干工作不能光凭一腔热血盲目扎进去,也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更不能为了出政绩脱离实际硬干。越是复杂的任务,越要看清形势、做好规划;越是重大的工作,越要找准找实着力点。着力点是干好工作的起点,也是推动工作实质性破题的关键。把握好着力点,也就把握住了工作主动权。
从“干什么”的思考中找准结合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议》在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些重要批示、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鲜明导向。明确了鲜明导向,领悟了宏观战略指导,自然有了着力方向。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考量,学懂弄通一系列重大战略判断、决策部署及其内在逻辑关系,找准找实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坚持从政治和战略上审视、谋划检察工作。具体来看,要坚持为大局服务,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更好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水平安全;要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等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推出更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务实检察举措。
从“怎么干”的思考中找准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也有对检察工作的具体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更高要求,也进一步指引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建议》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出系列部署,强调“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刑罚执行质效”“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等。这些务实具体的部署要求,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开宗明义地为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履职方法。工作的切入点已经点明,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
从“为了谁”的思考中找准发力点。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检察机关的使命和初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建议》的说明中深刻指出:“《建议》稿在指导思想中突出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这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总体性要求。”在总体性要求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思想认识要到位,“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更要到位。对于如何做,检察机关已有“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下一步要将成效巩固深化,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检察发力点,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认知深湛而方法得宜,则事必有所成、业必有所进。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