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竹山县检察院 > 未检工作

竹山:当《第二十条》中的“主人公”走进校园

【字号:    】        时间:2024-03-19      

  当正在热映的电影“主人公”走进校园,当电影中的情节映照现实,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月26日,竹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正勇到县茂华中学开展“法治第一课”,援引正在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向全校2000余名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治理念。
 
  遇到什么样的不法侵害可以防卫?防卫的尺度如何把握?被打后是不是还手就算斗殴?同学之间的玩闹、恶作剧能否适用正当防卫?遭遇校园欺凌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课堂上,饶正勇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师生们解读了《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假想防卫,挑逗防卫、防卫过当。厘清了同学之间的轻微纠纷、恶作剧、校园霸凌与正当防卫的界限。指导同学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在面对外部伤害时,如何进行正当防卫。教育同学们除学好课堂知识以外,还要学习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做事有原则、有底线、有分寸,既不做施暴者,也避免成为受害者。要谨慎交友、遇事冷静、加强与家长和老师的沟通,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授课中,他还宣讲了“法律,是让犯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法治精神。
 
  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纷纷表示:今天的法治宣讲生动活泼,获益匪浅,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法治课把电影热点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中,以法律的力量滋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竹山县检察院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切,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培养青少年法治信仰,努力使青少年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捍卫者、自觉遵守者、权益自护者,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出更多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