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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修正未成年人成长轨迹

【字号:    】        时间:2023-05-19      

   本网讯“感谢检察官的宽大处理,给我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也一定会按照《督促监护令》上的要求,将孩子带在身边,加强对他的管教。”

 

 

  

  为切实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长期缺失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2023516日,竹山县检察院以现场宣告的方式向涉案未成年人的汤某的监护人依法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的具体内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要求监护人依法带法,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工作。 

  与会的十堰市人民监督员、律师、司法社工等从监管缺失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正确教育方式出发,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更好的教育引导孩子,纠正孩子不良行为习惯,预防孩子再犯罪。在指导的过程中对汤某同步帮教、寄语,帮助其更好的改过自新。 

  下一步,竹山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让缺失的爱和监管归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