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红
“法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频频出现和提到最多的词汇,整个报告贯穿着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 既信心百倍又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整个报告用一个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名检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最直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
一、把新司法政策和理念落到实处
近几年来,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顺应新时代要求,积极回应人民关切,提出了 “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侦查协作配合、检察听证,案件比等新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理念,这些新的司法政策和理念体现了我国在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新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全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让办案的法律效果更具正能量、办案的社会效果更大程度的释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把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我们要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好检察听证,认罪认罚等政策,将其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流程,最大程度的释放检察听证等让人民群众可参与可感触的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把事实讲清楚,把法律讲明白,把说理讲透彻,把结果交给人民评判,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理解、认同、支持检察工作全过程,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使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法治底色。
三、把为大局服务落到实处
找准检察工作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最佳契合点,胸怀“国之大者”,把握领会党和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并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为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检察贡献,运用检察监督的法治智慧,法治产品、检察力量,对市场主体、未成年人案件、涉众型案件等可能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要准确领会和掌握“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用检察力量助推法治环境的培育,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在检察力量、法治力量的呵护和助推下,更具活力和生命力,认罪认罚制度应做尽做,检察建议做到刚性,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通过我们的执法既能感受到法治的威严,又能通过我们的每一个细节体会到检察温度和法治温度,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治,崇尚法律的法治氛围,让人人安居乐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