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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检察机关助力家庭教育 督促监护让爱“归位”

【字号:    】        时间:2022-03-07      

  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希望在座的家长和孩子们能体会到检察机关的用心良苦,我们平时在办案的过程中,尤其是针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既注重天理国法人情,也想把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天我们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对大家严管厚爱,悉心教育,请大家深刻领会。”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近日,竹山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十堰市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刚做出附条件不起诉,正处于观护帮教期内的5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送上了一堂缺失的“家庭教育”法治课。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主持会议。

李红说明了此次活动的目的,阐释了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赵艳介绍了5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涉案原因、性格特点及其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从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十堰市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代表针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过错及监护人存在问题进行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希望监护人们重视家庭教育,全面积极履行监护职责,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顺利回归家庭、学校,提升督促监护工作成效。

   “本次活动不仅仅是针对这一次,还要观护帮教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家长也要思考如何更好的教育孩子,如何更好的提升我们教育的能力,检察机关提供这样一次机会,也是让我们更好的思考。”十堰市人民监督员杜青云从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心理需求等方面,指导家长如何与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正确沟通交流,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李红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竹山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相互结合,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协作配合、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着力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