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竹山:上门调解+公开听证+以案释法让存疑不起诉案件“不存疑”

【字号:    】        时间:2025-01-10      

   “这场听证会好呀,让我们这些老百姓也从中吸取了教训,以后遇事一定先要冷静,不能激动,轻则出钱,重则判刑,人生就几十年,人情方面都是邻居,不要随意发生矛盾,争个脸红脖子粗不值得......”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性,1月2日,竹山县检察院在案发地村民委员会召开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作存疑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将现场“搬”到了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十堰市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基层代表及部分当地群众等参与听证。以“入户调解+入村听证+普法下乡”的方式化解矛盾,并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件零距离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听证前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将法律政策和人情事理相结合,从法、理、情方面开展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被害人解开心结,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面承诺履行了赔偿义务。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案情,针对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充分阐释了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围绕本案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了评议,均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案件当事人到案后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且双方本就是认识多年的邻居,为了更好化解矛盾,促进双方和谐相处,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以更‘接地气’的办案方式,将‘枫桥经验’引入听证工作,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又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障民生的作用”听证员代表裴刚律师现场说道。 

  检察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竹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检察听证进村组、社区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办案透明度,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事结”又解开“心结”,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