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竹山: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拧紧液化气罐“安全阀”

【字号:    】        时间:2023-07-28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根据市检察院专项部署工作安排,推动解决瓶装液化气罐安全管理领域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7月21日,竹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小丽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液化气站、部分餐饮企业及农贸市场的瓶装液化气罐安全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侯小丽一行实地勘察了瓶装液化气供应站资质、安全责任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事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业务是否规范,有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瓶装液化气等情况,并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 

  通过对部分餐饮企业和农贸市场的调查走访,走访组着重查看商户们使用的气瓶是否按要求赋码建档、是否落实跟踪溯源管理制度、使用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是否合格、是否存在私接“三通”和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 

  就走访中发现的液化气罐没有安装报警装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侯小丽表示将持续加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依法能动履职,以瓶装液化气安全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积极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平安竹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