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柏艳)“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怀,为我减轻了生活负担,我会用好这笔救助金,解决暂时的困难……”
近日,竹山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5名救助申请人进行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光辉主持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小丽及第五检察部主任薛胜洋等参加活动。2名十堰市人民监督员受邀全程参与监督。
发放仪式上,周光辉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通报了该院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对救助申请人因犯罪侵害造成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从而导致生活困难向人民监督员一一做了介绍,并就5名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此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为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对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及因案致贫的家庭,竹山县检察院依照程序,主动履职,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全力保障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让群众感受法治温暖。
侯小丽指出,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也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据悉,竹山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5万元,做到了“应救尽救”、“救急救困”。